教育纵横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紧急通知部署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工作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有关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食品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指导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地区学校立即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卫生状况,食堂储备食材、调料是否在保质期,是否发生腐败、变质等情况,及时发现食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进一步完善食材的招标采购和验收环节,坚决拒不合格食材于校门之外。
通知指出,各地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堂就餐环境,健全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要严格落实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重点加强汤桶、餐盘等容器的消毒工作。要严格落实校长、教师陪餐制度。要针对学校水源水质保障,以及食堂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重点环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和定期检查制度,做到层层把关,责任到人,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健康安全。
通知强调,各地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专项督导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学校落实安全工作职责的督导检查。对不重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不履行相关职责或履职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教育部 2018-09-07)
造就新时代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育部召开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座谈会
8月31日,教育部在京召开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座谈会。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为周其林、张建华、应彩云、朱辉球、吕文强、张玉滚、卢桂英、党红妮、杨毛吉、于炯等10位楷模颁发荣誉证书并讲话。他强调,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阶段。立足新时代,站在新起点,要认清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力争涌现更多“四有”好老师,造就符合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座谈会上,10位楷模先后发言。他们有的言传身教、坚持科研育人;有的秉持教学相长、引领教学改革;有的勇挑重担、照亮山区孩子们求学之路;有的跨越残缺障碍、推进融合教育;有的倾心尽智服务高原教育事业、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全过程;有的紧扣育人与社会产业发展相协调的时代脉搏、为边疆民族地区产业发展输送大批英才……一张张朴素的面孔,一个个看似平凡却饱蘸理想与追求的教书育人故事,共同勾勒出一幅由理想信仰、责任担当、创新探索、潜心育人组成的新时代优秀教师群像。
“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评选结果一经发布,就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既是对各位老师立德树人、潜心教书取得骄人成绩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你们为人师表、默默奉献优秀精神品质的一次集中褒奖,充分体现了全社会对教书育人楷模的认可和呼唤。”听完楷模们的发言,陈宝生深有感触、深感敬佩。
陈宝生强调,教师应当成为最受尊敬、最受羡慕的职业。希望广大教师对教育工作、对教师职业有更深入的思考和理解,为新时代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作出新贡献。一是教育是道术。教师要努力探索、发现、掌握、运用各自学科、领域、岗位的教书育人规律,把握学生成长规律,才能真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二是教育是学术。教师要具备深厚的学术功底,具备立德树人的能力和素质,打牢育人基础,锤炼育人本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源源不断地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三是教育是技术。教师要注重自身能力的培养和提升,掌握基本的教学技能,提高教授学生解决实际问题方法的水平。四是教育是艺术。教师要追求专业成长特色,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的教学特色、育人风格,为教书育人打上个性化烙印。五是教育是仁术。教师要秉承立德树人、德育为先,以爱为核心做学生成长的领路人,将师爱贯穿于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观的形成过程中,真正培养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教育部 2018-09-03)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教办厅〔2017〕3号),严格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要求,做好2018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高校透明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高校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各高校要充分总结《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清单颁布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和经验,挖掘短板和不足,找准难点和痛点,加强统筹谋划和长远规划。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制度规范,优化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不断丰富公开方式,强化平台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二、各高校要以清单为底线,建立健全本校主动公开目录,探索完善二级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制度,进一步拓宽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做好动态更新,提高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继续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培训和考核评估,强化工作保障。
三、各高校要将编制和发布年度报告作为落实清单的重要内容和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按时保质做好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年度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校网站、校报校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校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清单所列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栏目链接,高校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学校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逐项列明清单50条事项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需作出说明)。
四、年度报告应全面覆盖各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丰富、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鼓励高校创新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形式,方便公众阅读和获取。
五、本年度报告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首页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布。教育部直属高校需将报告电子版通过电子邮箱报送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教育部将在部门户网站开设专栏汇总展示部属高校年度报告,并适时组织督查。
六、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并对各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督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推进省内高校信息公开工作举措和有关情况列为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按时发布并报教育部备案。(教育部网 2018-10-22)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人民日报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丁雅诵)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近日发布了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562.01亿元,同比增长9.45%。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教育经费、企业办学中的企业拨款、校办产业和社会服务收入用于教育的经费等)为34207.75亿元,同比增长8.95%,占GDP总量的4.14%,这是自2012年首次超过4%以来连续6年保持在4%以上。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71%,比去年所占比重降低了0.04个百分点。
根据统计公告,2017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增幅分别为:6.71%、9.13%、11.80%、8.55%、8.27%;全国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公用经费支出增幅分别为:4.64%、6.47%、6.18%、2.71%、5.44%。(《 人民日报 》 2018-10-17)
高等教育
坚持科教融合 加强科技创新 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11日在清华大学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提升高校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培养水平,更好地服务科技强国和教育强国建设。
孙春兰考察了清华大学现代机构学与机器人化装备实验室、宽带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看望科研人员,详细了解项目进展和应用前景。她指出,高校是我国科技创新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党中央高度重视高校科技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类高校要站位全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紧紧围绕国家战略和关键领域,始终秉持科学精神,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在清华大学,孙春兰主持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加强高校科技创新工作。有关部委、北京市负责同志和10所高校负责同志互动交流,现场回应关切。听取大家发言后,孙春兰强调,要完善高校科技创新的项目布局,支持高校加强与地方、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协同创新,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上实现重大突破。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基石。要以“双一流”建设为契机,加强对高校基础研究稳定支持,建设一批前沿科学中心,努力取得引领性原创成果。要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过程管理,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单位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减少对高校微观科技创新活动的干预,充分释放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要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等顽瘴痼疾,针对高校不同科研类型制定不同的评价办法,完善激励机制,切实为科研人员潜心科技创新营造良好环境。高校科技创新关键在于高水平的人才。要着眼创新人才培养,坚持科教融合,优化学科设置,优先布局国家发展急需、影响未来发展的学科专业,完善高水平科研支撑高质量人才培养的机制。(新华网新华社 2018-10-12)
高校教师评价将不唯头衔、资历、论文
北京8月27日电 (记者林露)近日,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
在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意见》明确,严把选聘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
《意见》提出,深入推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制度、考核评价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不唯头衔、资历、论文作为评价依据,突出学术贡献和影响力,激发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
《意见》强调,精准引进活跃于国际学术前沿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坚决杜绝片面抢挖“帽子”人才等短期行为。同时,改革编制及岗位管理制度,突出教学一线需求,加大教师教学岗位激励力度。探索建立专任教师学术休假制度,支持高校教师参加国际化培训项目、国际交流和科研合作。(人民网 2018-08-27 )
教育部、财政部下发办法要求勤工助学原则上每月不超40小时
北京9月4日电(记者张烁)日前,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修订后的《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要求,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根据《办法》,勤工助学活动按照学有余力、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遵纪守法的原则,由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应以校内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为主。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办法》规定,校内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以每月40个工时的酬金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制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或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计酬基准,可适当上下浮动;校内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每小时酬金可参照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合理确定,原则上不低于每小时12元人民币;校外勤工助学酬金标准不应低于学校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学校与学生协商确定,并写入聘用协议。(《 人民日报 》 2018-09-05 )
教育部设高校思政工作专项资金
(记者 李澈)近日,教育部发布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提出设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等。9月12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就《暂行办法》制订情况接受了记者采访。
资金用途:开展高校思政宣传、研讨、培训等活动
根据《暂行办法》,思政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安排,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
思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职责由教育部、项目依托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教育部负责制定思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研究制定专项资金具体分配方案,对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指导。项目依托单位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资金的日常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是思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介绍,资金将用于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能力、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使用方向包括:面向全国高校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项活动,实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模范、优秀典型的培育选树;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的国家级示范培训;凝练推广高校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营造积极健康校园文化的优秀经验和做法;开展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理论研究、实践探索、研讨交流;鼓励生产、创新、推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案例、作品、成果,建设相关网络育人平台和载体;维护高校安全稳定等。
资金管理:专款专用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暂行办法》规定,思政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项目依托单位应当将思政专项资金统一管理,单独核算。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财务司负责人表示,思政专项资金分为研究项目资金、非研究项目资金和管理资金。资金支出管理方面,思政专项资金实行间接成本补偿机制和绩效奖励制度。
上述负责人表示,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间接费用主要用于补偿所在单位的间接成本耗费和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间接费用按照项目资助总额的一定比例核定,提取比例最高达到30%。
为了管理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教育部要求项目申请单位加强预算、决算把控,项目资金实行一次核定、分年度拨付办法下达。教育部在开展项目预算评审时,对项目申请单位设定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同时将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推动落实: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
为推动《暂行办法》各项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全面落实,上述负责人表示,后续将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等工作。如对《暂行办法》进行系统全面解读,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开辟专栏,及时发布资金管理的政策文件、信息动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尽快启动各层次培训工作,确保广大思政工作者和财务管理人员尽快熟悉政策、理解政策、用好政策。
同时,教育部将适时部署,对相关单位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情况,包括项目资金管理权限落实、内部管理办法制定、内控机制建设、绩效目标达成、相关事项公开等情况开展督察,研究、协调解决贯彻落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中国教育报》 2018-09-13)
职业教育
高职尤其要加强劳动教育
劳动教育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够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高职教育主要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是培养社会主义劳动者的主阵地,加强劳动教育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成为新时代高职校园的新风尚。
以劳健体,劳动教育能够增强学生的精气神和身体素质。中华儿女历来有勤劳节俭、崇尚劳动的优良传统。然而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学业压力的增大,“望子成龙”的家长更多地关注孩子的学业,许多原本应由孩子身体力行的简单家务劳动,也一概由家长大包大揽,造成了青年学生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轻视劳动、不会劳动的现象。由于缺乏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缺乏基本的劳动和体育锻炼,青年学生整体身心素质呈现下滑趋势,不少学生更愿意宅在家里、宅在宿舍,不愿意与社会、他人交流和沟通,从而影响了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十几年如一日开展劳动教育,以班级为单位划分小组,学生们身着印有“我的区域我负责”的绿色马甲,分工负责开展特定范围的卫生保洁、修剪草坪、秩序维护等劳动,培养了学生的阳光心态和健康体魄。
以劳育人,劳动教育能够培养学生的劳动态度和劳动观念。通过劳动,学生容易产生对劳动、科学和技术的兴趣爱好,并能激发出巨大的热情和力量。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决定了高职毕业生必须先有一技之长,做到“手脑并用、双手万能”。而一技之长除了遵循“一万小时定理”进行刻意训练,别无捷径。南京科技职业学院将劳动状况与劳动态度纳入人才培养考核体系,将劳动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编写了劳动教育教材,并分配专门的学时学分。同时,学校制订劳动流程、劳动标准、劳动检查等多项制度,将劳动教育和10小时义务劳动纳入评先评优评价体系。系统化的劳动教育,使全校上下形成了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良好氛围。通过劳动教育,学生们增强了做有益于社会、国家的劳动者的自信心和自豪感,努力践行靠双手实现梦想、用劳动创造价值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个人的辛勤诚实劳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换来洁净的环境、合格的产品、温馨的服务。
以劳立志,劳动教育能够磨炼学生的专注精神和坚强意志。高职院校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工匠精神是一种敬业、精益、专注的职业精神,它是职业道德、职业能力、职业品质的综合体现。敬业是出于对职业的敬畏和热爱而产生的一种全身心投入的认认真真、尽职尽责的职业精神状态。精益就是劳动者对每件产品、每道工序都凝神聚力、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职业品质。专注就是内心笃定而着眼于细节的耐心、执着、坚持的精神。劳动教育最能直观感受到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质量意识。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通过劳动教育,以诚实劳动立身,将责任意识和品牌意识融入学生血液,促进学生养成责任意识,树立质量观念,学生经过思想和行为上的磨炼,有利于形成对工作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的观念,成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新时代大学生。
以劳促创,劳动能够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创新就是追求突破、追求革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古往今来,热衷于创新和发明的工匠们一直是世界科技进步的重要推动力量。比如汉唐以来的耕犁、龙骨水车、水磨;比如木工祖师鲁班在劳动中发明了伞、锯子、曲尺、墨斗;桥梁专家李春建造了举世闻名的敞肩圆弧拱形赵州桥,比西方早了600多年,1400多年来稳固如初;再比如说“火药微雕”的徐立平、“蛟龙两丝”的顾秋亮等一大批大国工匠,助力中华民族九天揽月、深海探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通过劳动教育,对于劳动工具的改进、劳动组织方式的优化、其他领域新技术在传统劳动中的运用等,都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热情。(《中国教育报》2018-10-23)
中小学教育
我省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进入集中攻坚阶段
(江菊香 林劼)10月9日,福建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小组召开第三次专题会议,总结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研究省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并对专项治理集中攻坚工作进行了部署安排。工作小组组长、省教育厅厅长林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民政厅副厅长林弘、省人社厅副厅长吴小颖、省工商局副局长吴添富、省教育厅副厅长李迅及工作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林和平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提出了分类管理的原则,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良心的行业不能变成逐利的产业”,总书记的这一说法,切中了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的要害,我们要把校外培训机构规范起来,依法管起来,让校外教育培训回归育人正常轨道。
林和平说,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已进入集中攻坚阶段,下一阶段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要尽快出台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提供依据;要加快问题校外培训机构整改进度,特别要强化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加强经营自律引导、责令超范围经营的培训机构抓紧整改到位;要研究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办法,加强各部门之间的统筹和协调、形成合力,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省教育厅(教育工委)新闻中心 2018-10-10)
全国高中2019年秋季起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本报北京8月26日电 (记者张烁)记者从教育部获悉: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全国各省区市分步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2年秋季开学,全国各省区市均启动实施新课程新教材。各地要加强对新课程实施的领导和管理,确保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并开足规定的课时。
根据安排,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可以于2019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0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19年或2021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2020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可以于2020年或2022年秋季学期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据悉,教育部组织修订并颁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语文等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目前正在组织编写修订普通高中各学科教材。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校内评价或考试要以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为依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学业水平考试命题质量保障机制,确保考试命题方向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的内容和难度要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认真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实施细则,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选修课程的修习情况应纳入评价内容,要做到客观真实。( 《人民日报 》2018-08-27)
高考之窗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教育局: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秩序,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现就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四)项规定执行。
(四)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报考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下同),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报考2019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五)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我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报名参加2020年及以后我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六)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一)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二)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三)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四)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六)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二)报考人员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一)至(四)项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报名,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三)本通知所称工作调动系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公务员或在编干部职工调动,以及国有企业人事管理部门办理的正式员工调动。中央直属在闽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须经在闽省级单位人事管理部门确认;省属及以下国有企业正式员工的工作调动,还须经同级国资监管机构人事管理部门确认。
(四)人才引进身份须经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及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驻闽部队现役军人身份须经驻闽师旅级及以上部队的政治工作部门确认,库区移民身份须经我省县(市、区)及以上库区移民管理部门确认。
(五)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其父母一方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负责核查。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的身份信息,须在一定范围内(所在高中阶段学校或考区)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通知所称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
(七)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此前的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本通知由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福建省教育厅 2018-10-18)
明年自考增设25个专业
日前,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进行适当调整,新增25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试时间为每年的4月和10月,首考时间为2019年4月。遴选华侨大学等8所院校为主考学校。
据悉,新开考的25个专业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执行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委”)公布的或经全国考委审定审批的专业考试计划,全国统考课程使用全国考委指定的考试大纲和教材,并参加全国考委统一考试。省考课程考试大纲和指定教材以省考委指定使用的为准,并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考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8-10-28)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增25个面向社会开考专业情况表
序号 |
学历层次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面向社会开考 主考院校 |
1 |
本科 |
050437 |
艺术设计 |
华侨大学 |
2 |
080719 |
计算机软件 |
华侨大学 |
|
3 |
080806 |
建筑工程 |
华侨大学 |
|
4 |
050218 |
商务英语 |
福建师范大学 |
|
5 |
020218 |
人力资源管理 |
福建农林大学 |
|
6 |
020279 |
工程管理 |
福建农林大学 |
|
7 |
081308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福建农林大学 |
|
8 |
090115 |
园林 |
福建农林大学 |
|
9 |
020159 |
体育产业经营与管理 |
集美大学 |
|
10 |
100802 |
中药学 |
福建中医药大学 |
|
11 |
080741 |
数控技术 |
福建工程学院 |
|
12 |
082231 |
工程造价管理 |
福建工程学院 |
|
13 |
专科 |
020205 |
人力资源管理 |
华侨大学 |
14 |
030301 |
行政管理 |
华侨大学 |
|
15 |
020215 |
电子商务 |
福建师范大学 |
|
16 |
020201 |
工商企业管理 |
集美大学 |
|
17 |
080783 |
软件技术 |
集美大学 |
|
18 |
050445 |
动漫设计 |
集美大学 |
|
19 |
080759 |
计算机网络及应用 |
集美大学 |
|
20 |
082214 |
工程造价管理 |
福建工程学院 |
|
21 |
030202 |
社会工作与管理 |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
|
22 |
082230 |
建筑施工技术与管理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
23 |
080744 |
数控技术应用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
24 |
082229 |
汽车服务工程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
25 |
050405 |
室内设计 |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2019年高职招考1月5日至6日进行
11月2日,福建省教育厅出台了2019年的高职招考政策-闽教考〔2018〕43号,规定了2019高职招考的考试时间、招生对象等问题。
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对象为高中阶段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具体报名条件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招委〔2018〕7号)文件执行。
按招生对象,分为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普通高中生)和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下同)毕业生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面向中职生)两类。其中,面向中职生考试又分为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美术类、音乐类、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和交通运输类等12个专业类别。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仅限报考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仅限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
招生院校、专业及计划安排
高职(专科)层次。招生院校及专业为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举办高职教育的本科院校)的相关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根据实际报考情况确定。
本科层次。2019年仅安排少量本科招生计划面向中职生招生,招生类别仅限于制造类、电子信息类、土建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计算机类、交通运输类、美术类、音乐类等9个类别;教育类、财经类、旅游类等3个类别不安排本科招生计划。招生院校仅限于少量具备职业教育培养条件的省属应用型本科高校,招生专业仅限于少量技术技能含量高的本科专业。
高职招考招生计划纳入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计划总规模,各高校高职招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转入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安排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2019年我省高职招考的文化考试安排在2019年1月5日至6日进行,拟于3月组织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于9月秋季入学。有关报名、体检、考试、志愿填报、录取等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
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不分文理科类,只设文化考试,不设职业技能测试。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等4门,每门满分150分、总分600分,每门考试时间120分钟。
面向中职生考试包括文化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600分,由文化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两部分按一定比例折算合计。
1、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等4门,总分60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3门满分均为100分,每门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专业基础知识可选考教育类等12个专业类别中的1类,满分3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约200分、技能知识约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报考音乐类、美术类的考生,专业基础知识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9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须参加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报考美术类的须参加美术类专业省级统考。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技能以及综合运用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所有报考面向中职生考试的考生在录取前均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录取。其中,报考本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省里统一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报考高职(专科)的考生须按类别参加由招生院校联合组织实施的技能测试;本科、高职(专科)录取时,技能测试成绩均占总成绩的30%(文考成绩占70%)。具体测试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3、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参加相应类别的专业省级统考,不另行组织职业技能测试。专业省级统考达到本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本科录取,达到专科专业合格线以上者方可参加高职(专科)录取。
录取工作
(一)本科录取。安排本科招生计划的类别,根据招生计划按一定比例分类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线上生源不足时,经批准,可在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高职(专科)录取。面向普通高中生考试和面向中职生考试(不分类别)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各类别均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由院校根据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三)录取照顾政策。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高考加分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的通知》(闽招委〔2017〕10号)执行。在录取前,教育部如有新规定,按教育部的新规定执行。具体申报和审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四)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且符合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2019年普通高考补报名手续,并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高职招考与普通高考是两项独立的考试,考试成绩互不通用。(《中国青年报》2018-11-05)
人才与就业
我省在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上获奖数居全国第一
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15日在厦门大学落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同志出席大赛闭幕式转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参加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全体同学的亲切问候并作重要讲话。
大赛自今年3月启动以来,全国共有2278所高校的265万名大学生、64万个团队报名参赛(超过以往三届的总和)。我省89所高校报名参赛项目8.93万个,参与师生33万人次,占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人数的40%,报名项目数、参赛人数与学生参赛比例均位居全国第一,超过以往三届的总和。
全国进入现场总决赛项目有210个,港澳台20个项目、国外高校60个项目参加总决赛,我省有46个项目,名列全国第一。本次大赛福建省共夺得金奖10项,银奖14项,铜奖22项,厦门大学的《罗化新材料:全球激光荧光陶瓷的领航者》项目夺得总决赛亚军,福州大学的《降糖贴剂:胰岛素无痛给药先行者》项目获“最佳创意奖”,我厅获得大赛“优秀组织奖”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优秀组织奖”,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同时获得大赛“高校集体奖”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高校集体奖”,福建农林大学获得“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高校集体奖”。
总决赛期间,大赛组委会精心组织了“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成果展、巡回报告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成果展,大赛优秀项目对接交流会,大学生创客秀,改革开放40年优秀企业家对话大学生创业者(“产学研协同育人报告会”)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系列活动等7项同期活动。近年来,福建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支持下,扎实推进,长足发展,重点实施了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实践基地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和指导服务平台建设的“四大建设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绩。初步建立了课堂教学、自主学习、结合实践、指导帮扶、文化引领融为一体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水平步入全国先进行列。一是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创建,共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示范基地13个,有48所高校成立创新创业学院。二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全省高校设立2022门相关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学分管理,学分可积累与转换。三是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平台,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建设。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学校联盟”为模式,建立7个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外基地,面积8万多平方米;构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通道,各高校均建立了创新创业园区,总面积达32万平方米,入驻项目团队2086个,有25个园区获评省级创新创业园,基本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实训需求。四是实施创新创业教师能力提升计划。培训1200多名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打造“闽版”精品创新课程群,建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率先成立全国首家省级高校创新创业投资与孵化器联盟。五是设立每年3000万元的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专项资金,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和项目团队建设。六是深入开展“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全省报名项目达5000多个,2.5万余名师生参与,有2000多个项目团队对接农户、合作社、学校、政府、企事业单位8000余个,帮扶近40000余人。组织60余所高校组成9个调研组,深入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开展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需求调研和项目对接活动,征集项目需求600项。成立“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助力脱贫攻坚”福建公益基金,安排专项资金1655万元,奖补帮扶331个优秀“红旅”项目。组织100余个优秀项目团队参加山东沂蒙、江西井冈山、陕西延安、宁夏闽宁镇等地对接,助力当地经济建设和扶贫攻坚。七是组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赛事活动。举办“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文化创新创意大赛和大学生建筑信息创新设计大赛,以大赛为载体,形成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良好态势,大学生创新创业激情进一步激发。(福建省教育厅 2018-10-17)
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厦门)挂牌运营
9月28日上午,省教育厅与厦门市人民政府共建的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厦门)揭牌仪式在厦门北站南广场举行。省教育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教育局、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在厦高校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创新创业部门负责人,企业家和导师代表,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代表200余人参加了揭牌仪式。
该基地是省教育厅2016年以来与设区市人民政府共同建设的第5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校外基地。之前南平、三明、漳州、龙岩基地已经挂牌运营,泉州有望年内挂牌,福州、莆田和宁德正在筹建中。每个基地使用面积均达一万平方米以上,主要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学校联盟方式建设运营。基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后期加速孵化,融资对接,落地转化搭建了一个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资金融通,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平台。
厦门基地目前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团队121家,涉及文化创意、电子商务、教育培训、虚拟现实、智能硬件,影视传媒等多个领域。聘任高校教授、创投专家、知名企业家等120名创业导师。已建成双创网络服务平台,引入第三方合作机构,为入驻团队提供创新创业服务。(省教育厅 2018-09-30)